
行业新闻
关于代理人严格按要求标注国际机票TOURCODE的通知
国航各销售代理人:
我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国航国际机票“TOUR CODE”栏标注方法后,仍发现有部分代理未按照要求正确填写“TOUR CODE”栏,为旅客顺利乘机、销售数据审核和结算的准确性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,以及造成了部分代理的经济损失。
为保证旅客顺利乘机,保证销售数据、销售审核与后期结算的准确性,我公司再次重申,请各代理严格按照要求填写“TOUR CODE”栏,销售人员必须将产品号及大客户协议编码标注在客票“TOUR CODE”栏内,相关规定和文件已经公布在“《电子运价手册》中的《代理人业务通告》中的全国”中,请各代理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文件中的规定,以免给旅客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
相关文件:
1. 业务通告 国航(2008)99号
《关于国航国际机票实施新的销售产品代码标注方法的通知》
2. 业务通告 国航(2008)115号
《关于国航国际机票实施新的销售产品代码标注方法的补充通知》
3. 业务通告 国航(2009)5号
《关于国际IET客票销售产品代码标注方法的补充通知》
特此通知!